臺中女兒館
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要點
112年09月28日頒訂、113年02月01日修訂
一、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發揮臺中女兒館(以下簡稱本館)場地及各項設備設施功能使用並管理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本要點所稱場地,指本館展覽大廳、好好欣賞、好好聚聚、好好說話、好好綻放、好好空間、好好饗受、好好運動、好好哺乳、好好分享及會議教室。
三、本館場地借用時間為每週二至週五,上午十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止,與週六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止,借用人請於離開時恢復場地並保持清潔歸還。國定假日(含星期日)及防災日停止開放,若因特殊狀況停止開放則另行公告之。
四、各身分別借用規則:
四、各身分別借用規則:
- 13-23歲女性:為館舍主要服務對象,借用次數不限,以先登記先借用為原則。
- 一般民眾:不論何種預約方式,以一天借用一個空間、一個時段為限,借用者以女性為主,如有男性同行人時需有過半數的女性陪同,此外預約僅提供一個月內的時間預約,並限一週一次,單次兩小時為上限。
- 婦團單位:如空間場次無撞期即可預先登記借用,以先登記之單位優先。
- 諮商借用:同一名諮商師或單位,單週僅提供五小時預約時數,並且不提供週六借用,借用空間以好好說話、好好聚聚為主,如個案為13-23歲的女性可視諮商需求增加借用次數,如需借用請直接填寫此表單,謝謝!https://forms.gle/eP8ehaUrcLrgKKLVA
五、本館各項場地和設施優先免費提供13歲至23歲之女性或婦團單位借用,前項場地及設施之使用,本局保留優先使用權,相關申請規定如下:
- 網路表單預約:填寫網路表單預約,並在填寫前查詢館舍空間使用日曆,確認無人借用再填寫,並僅提供三十天內的預約。(館舍空間日曆:https://reurl.cc/xL16e5、預約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aXtfJb3aDHqewCac8)
- 電話預約:五個工作天內的借用請於開館時間電洽(04-2223-0690)工作人員,其餘請透過網路表單填寫預約。
- (1F大廳展覽借用、連續性課程、團體、工作坊、會議、其他單位、民間社團或非13歲至23歲女性等,不開放電話預約與現場借用,請電話連繫後提供活動計畫書,寄至tcgirls1011@gmail.com,經本館審核通過後始可借用,連續性之定義由本館訂之)。
- 現場借用:於櫃檯詢問當日場地借用狀況後,向櫃檯登記借用。
- 借用本館場地辦理活動、講座等各類型活動者(包含單位及個人),務必於活動中負責所有參與成員之人身安全狀況及身心健康,尤其女兒館3F露臺為開放式空間,務必時刻注意成員是否有危險動作或意圖,例如踩踏座椅、攀爬圍牆等危險行徑,如勸導無改進,將立即停止場地借用。
- 取消預約:需於借用前3天電洽本館告知取消。
- 為統計女兒館來館人次,須請借用單位活動辦理後提供簽到表複本,若不便提供,請提前告知。
六、其他單位、民間社團或非13歲至23歲女性得申請借用本館場地辨理大型活動、會議,申請時須一個月前提供活動計畫書,寄至tcgirls1011@gmail.com,經本館及本市社會局審核通過後方可借用。
七、本館全面禁菸、禁酒精飲料、禁檳榔、禁用明火、禁瓦斯、禁耗電電器用品等危害設備,本館得派員不定時至活動現場監督場地使用,活動期間並應接受本館館務人員之督導,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借用,已核准者,立即停止使用:
七、本館全面禁菸、禁酒精飲料、禁檳榔、禁用明火、禁瓦斯、禁耗電電器用品等危害設備,本館得派員不定時至活動現場監督場地使用,活動期間並應接受本館館務人員之督導,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借用,已核准者,立即停止使用:
- 違背國家政策或法令規定者。
- 違背公共利益或善良風俗者。
- 使用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、違背規定及私自轉讓他人使用。
- 活動有損本館各項設施者。
- 違反公共安全或違反公共安全之虞。
- 政府因舉辨公共事業需要或公務使用需要。
- 在本館進行營利行為者。
- 違反本要點,情節重大。
八、借用者使用完畢應即恢復原狀,並向館務人員清點物品及確認,包含:
- 冷氣、燈光電源、門窗之關閉。
- 環境清潔、椅子排列整齊。
- 垃圾分類及回收。
- 如需在本館範圍內張貼宣導海報、標語或搭設臨時設施者,應依規申請許可並在本館指定之地點張貼或搭設(具營利性質之文宣恕不張貼)。
九、本館設備借用辦法,如需借用麥克風、延長線、投影機、Switch、錄音設備,需於申請時事先提出以確認是否有足夠數量,借用人必須妥善保管及維護設備整潔、安全,如使用過程中有損壞之情形,需承擔維修費用或設備嚴重損壞需更換產生之費用,其餘包含電池等設備皆須自備,例如:筆電、簡報筆、麥克風電池等。如臨時需另接電源或安裝其他電器設備,應事先告知。
十、館內配置1部桌上型電腦設備供查檢網路資源與錄製影片,為維護公平與安全使用電腦之環境,使用本館電腦設備必須謹守資訊倫理規範,並保持安靜及遵守登記程序。如遇可能因電腦軟硬體所致之任何問題,請洽本館,切勿自行修理,如有損害情事,應負損壞賠償之責。使用時不得有下列行為:
- 破壞電腦、網路及周邊設備或主機,任意變更電腦設定。
- 安裝或散播惡意程式。
- 外接非本館提供之設備。
- 上網遊戲、賭博、聊天、交友、散播謠言等。
- 瀏覽色情及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之頁或文件檔案等。
- 從事各類型網路商業行為。
- 干擾其他使用者。
- 其他任何影響網路安全或閱覽秩序之行為。
- 任何違反規範之行為,本館得逕作停權3個月之處置。
十一、借用者在本館報到後需押有效證件(國民身分證、健保卡、汽機車駕照、學生證、居留證,其他證件不予認列)方可借用場地,並於離館前請櫃檯檢查空間復原狀況後領回證件。本館不負保管證件之責任,請借用者確實領回證件後離館。
十二、借用者未經本館同意,不得擅自啟用各項設施設備,應善盡維護之責,如有毀損或短少,應予以修復,按市價賠償或購置同一規格型號之產品歸還。
十三、借用時間一次最長為2小時,原則上不得續借,如需續借,於櫃檯詢問場地借用狀況後,向櫃檯直接借用。
十四、借用場地為每借用者以一天一次借用一個空間為限。
十五、6歲以下孩童請家長陪同進入本館並負看管責任,若有將6歲以下孩童置於本館不顧或要求協助看管、托育等行為,依法將報警處理。
十六、借用者未依本要點規定辨理者,本館得視情況限期要求其改善,或者在特定情況下暫停其借用權限。
- 遲到:請於借用前10分鐘抵達本館(僅保留10分鐘),若遲於10分鐘後未到場且未電話通知者,本館有權將場地借用予候補借用者,累積達3次者,3個月內不得借用本館場地。
- 無故未到:請於借用前10分鐘抵達本館(僅保留10分鐘),若於預約時間未到場且未電話通知者,本館有權將場地借用予候補借用者,累積達3次者,6個月內不得借用本館場地。
- 承上,以借用者為全體懲處對象,若本館發現以借用者內其他人之名義繼續借用,本館有權永久停止借用資格。
- 任何違反規範之行為,本館得逕作停權3個月之處置。
十七、本館不負保管財物、物品之責任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物,說明如下:
- 依民法第803條至第807條辨理。
- 公告6個月內無人領取,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3個月內領取。
- 如為易腐壞性質,本館得拍照存檔後逕行拋棄。
- 如為一般所認定之貴重物品(如錢幣、金飾、貴重3C產品等),一律由本館統一送交轄區警局備案。
樓層及 場地 |
可容納人數 | 可使用設備 | 恢復原狀照片 |
1樓 展覽大廳 |
40人 | 桌子、展覽品 | |
2樓 好好哺乳 |
2人 | 嬰兒床、沙發、衛生紙、垃圾桶 | |
1樓 好好綻放 |
2-3人 | 桌椅、桌上型電腦,可借用麥克風進行Podcast錄製 | |
1樓 好好聚聚 |
4人 | 沙發、桌椅 | |
1樓 好好說話 |
4人 | 沙發、桌椅 | |
2樓 好好歌唱 |
5人 | 桌椅 | |
2樓 好好饗受 |
6人 | 流理台、電晶爐、電鍋等設備 | |
2樓 好好分享 |
15人 | 全身鏡 | |
1樓 好好欣賞 |
15人 | 電視、桌椅 | |
2樓 好好空間 |
30人 | 桌椅 | |
3樓 會議教室 |
35人 | 桌椅、投影機、麥克風 |